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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学校全称 |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 办学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 |
| 办学类型 | 公办 |
| 院校代号 | 4712 |
| 主管部门 | 湖南省司法厅 |
| 咨询电话 | 0731-82693036 |
📌 招生与考试
| 招生类别 | A类、B类、C类、D类 |
| 考试方式 | 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 |
| 分值 | 300 |
| 录取规则 | 分数优先、服从调剂、同分处理、公示 |
| 关键时间 | 2026年2月26日8:00开始,至3月4日17:00结束,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 2026年2月7日前通过我院招生网(http://www.hnsfjy.cn/ 2026年3月2日17时前,将本人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审核表、身份证及获奖 2026年3月14日 2026年4月11日 2026年3月6日—8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院单招考试及录取 |
📄 章程节选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6年高职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6〕1号)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司法厅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学院
湖南省院校代号:4712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院简介: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2003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湖南省司法厅主办主管的一所政法类警察体制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创建于1981年,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备、校风学风优良。建有刑事执行省级楚怡高水平高职专业群一个,司法应用、司法技术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两个和社会治理与服务、法律执行校级特色专业群两个。目前在职教职工有高级职称78人、中级职称11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75人,“双师型”教师127人。学院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创双高、办本科”为发展目标,致力于办人民满意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院单招方案制定、招生计划安排、考试组织和评分、招生录取政策确定等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专业设置、计划申报、考生资格审核、录取操作等工作,学院教务处负责单招考试命题、制卷、考试实施、评卷评分等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志愿填报
第八条 高职单招的对象为符合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未参加高考报名的学生不能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
第九条 单招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单招考试及录取。单招志愿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分别填报1所高职院校。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统一自2026年2月26日8:00开始,至3月4日17:00结束,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志愿信息。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关注我院官方招生网、公众号、小程序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我院招生类别分为以下四类:
A类招生对象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即考生2026年高考报名时考生类别为“应届”且具有我省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的有效成绩;
B类招生对象为应往届中职考生(含技工院校学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我省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C类招生对象为艺术、体育特长生,详见附件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D类招生对象为退役军人。
第十一条 填报专业要求。我院单招只有1个专业组,专业组内考生可选填1-6个专业,专业组内设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报专业服从,表示考生同意接受同组内专业调剂)。
第十二条 拟报考C类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按照我院202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要求(具体见附件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于2月4日17:00前将艺术/体育特长测试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2057842588@qq.com邮箱进行审核,邮件主题及附件压缩文件命名为“艺术/体育特长项目名称+考生号+考生姓名(例:舞蹈/散打+2643XXXXXX2026+张三)”。未按照规定内容和时间提交资格认定申请材料且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特长测试(联系电话:0731-82693036)。
拟报考D类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或“潇湘高考”APP公告栏下载打印《湖南省2026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表(退役军人)》,按照表格要求完整规范填写信息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于2月4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湖南省2026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表(退役军人)》原件、退出现役证(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递交至学院三办公楼103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2693036)。
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认定不符合艺术、体育特长生或退役军人要求的考生只能填报A类或B类招生计划。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2026年高考报名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第十三条 拟报考C类、D类的考生,其资格须经我院审核并公示5日无异议后,方可填报对应的招生类别志愿。考生名单将在2026年2月7日前通过我院招生网(http://www.hnsfjy.cn/zsb/)公布。志愿类别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四条 学院2026年单招总计划数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最终计划数为准,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C类招生计划11人,D类招生计划20人。下表招生专业等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数据为准。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6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考生类别,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五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C类、D类计划只招第一志愿的考生,并纳入我院单招总计划,未完成的计划转为A类或B类计划。
1. C类计划11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3人。
2. D类计划2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5人。
第十六条 A类和B类招生计划数的确定。考试结束后,以A类和B类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A类和B类招生计划数。A类考生、B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计算公式:某个专业招生计划总数÷实际参考总人数(A类实际参考人数+B类实际参考人数)×A类或B类实际参考人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A类考生和B类考生,假设A类考生、B类考生实际参考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公式计算可得A类考生、B类考生的计划数分别为71、24人。A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71。B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50=24。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七条 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统筹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命题、组考和评分等工作。
第十八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 A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湖南省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代替,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2. B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院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300分,文化素质测试的大纲、命题范围等,将在学院招生网(http://www.hnsfjy.cn/zsb/)公布。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负责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3. C类考生。由学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测试。文化素质测试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300分。C类考生专业测试详见附件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4. D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第十九条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 A类考生:综合成绩=湖南省2025年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有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 B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 C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特长生测试成绩。
4. D类考生:综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二十条 我院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招生类别的职业技能测试分类别进行命题,具体分为A类职业技能测试,B、D类职业技能测试。我院职业技能测试的大纲、命题范围等,将在学院招生网(http://www.hnsfjy.cn/zsb/)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院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026年3月2日17时前,将本人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审核表、身份证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递交至学院三办公楼103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2693036)。学院将在招生网统一向社会公示。免试直接录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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